前陣子熬夜看了這部電影,

電影是敘述韓國光州聾啞特殊學校中學生被校長、老師性侵的真實故事。
看了報導才知道,因為這部電影所以韓國才在2011年修改法律。

大陸翻譯熔爐、香港翻譯無聲的吶喊,台灣目前還沒有上映。

總是很佩服韓國人很敢拍這種爭議性的話題,但也幸好有這部電影所以這件事情才再次調查。
故事的描述鰥夫男主角是個美術老師,因為前輩的介紹到了這間聾啞學校任教,
到校當天校長開口跟他索賄五千萬韓元買這個職位,

為了生活和照顧有哮喘病的女兒所以接受了這筆交易。
但也因為這樣所以發現了這個學校讓人憤怒和無法想像的真實面。

一開始聽到廁所有女孩子的哭聲,後來意外發現坐在窗邊的女孩,
因為女孩的指引他走到了學校的洗衣間,

竟然看到女職員正在把一個女學生的頭壓在洗衣機裡面。

接下來到辦公室發現男老師對一個男學生拳打腳踢,好像對方是殺父仇人一樣的打。

最後才知道校長竟然性侵了那些學生,男老師也對男學生不放過,

只要不聽他的指令就拳打腳踢然後強姦他們。

男老師決定揭發這個學校的罪行,但是他的學生們都是啞巴,到底該怎麼做呢??
故事就開始從這邊發展下去,邊看真的邊掉淚和心痛,

實在無法想像世界上怎麼有這樣的人而且還是為人師表。


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就是校長們因為非常有錢,

所以事件爆發後用錢讓這些小朋友的家長簽下和解。
通常聾啞人士的家庭都非常困苦,

不是臥病在床就是生活不好不然就是智能不足...等等,

所以他們被害家庭只能妥協。

其中一個小男孩在開庭前一天和老師說想要練習如何描述他被害個過程,

他怕表現不好沒有說清楚。
但當老師無奈的跟他說不用了,因為你的家人已經在今天原諒校長後男童大聲痛哭,

用手語的方式告訴老師:「我都還沒有原諒他,為什麼他們可以幫我原諒他。」

最後小男童衝出家門,然後跟蹤上那位男老師後朝他刺了一刀,
最後扭打在鐵軌上,小男童用一起死的決心,

死前都抓緊老師不讓他跑,兩人就一起被火車輾過。

後來來到了法庭上,我才發現原來韓國的法律原來這麼的老舊不完善。
例如12歲以上的人被性侵是可以私下和解的,你不覺得非常不可思議嗎?

然後更莫名奇妙的是辯護律師如果是菜鳥、第一次辯護,

法庭會儘量幫助他贏得勝利。(是贏個好彩頭嗎?)
所以一開始校長被抓後,共犯警察就這樣告訴他,請他找最年輕的律師來辯護。
更過分的是最後輕判緩刑,那些老師、校長還繼續回到學校教書。

永遠記得校長在法官面前裝可憐的說:天父呀!!我是這麼樣的愛那些小孩,

為什麼要給我這樣的栽贓、這樣的困境。
聽都聽不下去,你如果這麼虔誠,今天就不會站在這裡吧。

這件事情是2000年發生,2005年才被揭發上了法庭,

但是當時因為官商勾結所以最後輕判了這些人。

一直到2011電影上演後因為民眾和人權團體的連署才再次調查,
可惜當最後的判決2012年7月的時候,
那位最可惡的校長已經過世了。

看完電影的隔天,我們自己的台灣也爆發了這樣類似的案例,
但是新聞就是這樣,永遠只有一天,後續的事情只有當事人們知道沒有人會繼續關心下去。

這種事情永遠不可能消失,但是就是需要像那位揭穿這事件的男老師,

不然那些孩子可能還在被虐欺負當中。
當然電影也告訴了我們很多小人物的無奈,

在這種社會中就是有錢人的天下,法律永遠不可能是站在正義的那一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艾瑪ivy185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